《全媒融合网》文/欧阳宏宇
2023年3月2日,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拟冲刺深交所创业板IPO,并于2022年4月18日已提交注册。
据了解,协昌科技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拟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不超过1833.3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协昌科技拟募集资金4.21亿元,分别用于运动控制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功率芯片封装测试生产线建设项目、功率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全媒融合网》注意到,协昌科技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同时该公司涉及两起诉讼案件仍未决;另外,该公司营收增速缓慢,产品销售收入低于行业整体规模增速。
两起诉讼案件未决
回复意见显示,协昌科技存在多起未决诉讼。该公司报告期内至今共计发生5起专利侵权诉讼纠纷。其中,该公司已完结案件共计3起,分别为(2020)粤73知民初1013号、(2020)粤03民初3509号、(2020)粤03民初3510号等,该等案件已分别于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经主审法院裁定予以撤诉完结;另外,该公司一审已判决且原告已提请上诉案件共计2起,分别为(2021)浙02知民初96号、(2021)鄂01知民初427号,该等案件已分别由一审主审法院于2021年11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相关诉讼请求,原告方已于2021年12月就上述案件提请上诉。
《全媒融合网》注意到,协昌科技仍有两个未决诉讼案件,案由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原告方已于2021年12月就上述案件提请上诉。
据悉,2021年3月,协昌科技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发的起诉状、证据副本等有关材料,主要内容为广东高标诉发行人、绍兴市越城区小徐电动车商行侵犯其专利号为 ZL201610839581.7的“控制器的接线盒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电动车”发明专利,具体诉讼请求为判令发行人、小徐电动车商行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召回侵权产品,并销毁生产模具;判令发行人支付涉案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合计3000万元;判令发行人赔偿原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70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另外,2021年4月发明专利侵权诉讼的基本情况、目前进展2021年4月,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发的起诉状、证据副本等有关材料,主要内容为广东高标诉发行人、武汉市武昌区米牛电动自行车行侵犯其专利号为ZL201610839581.7的“控制器的接线盒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电动车”发明专利,具体诉讼请求为判令公司停止侵害 ZL201610839581.7号发明专利权,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召回侵权产品,并销毁生产模具;判令米牛电动自行车行停止侵害ZL201610839581.7号发明专利权,包括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判令公司支付涉案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1853.31万元、赔偿原告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1146.69万元,合计3000万元;判令公司赔偿原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70万元;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公司承担。
营收增速缓慢
招股书显示,协昌科技主要从事运动控制产品、功率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的业务由构成产业上下游关系的运动控制产品制造业务和功率芯片设计业务两部分构成,已形成了从核心芯片设计开发到终端产品应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据对外销售的产品形态,该公司主要产品可以具体分为晶圆、封装成品和运动控制器、运动控制模块等四类。
《全媒融合网》注意到,协昌科技业绩增速缓慢,还存在利润增速低于营收增速。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协昌科技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95亿元元、4.68亿元、4.84亿元和2.54亿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18.39%和3.43%;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197.52万元、9420.56万元、9674.80万元和4904.68万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14.92%和2.7%。
《全媒融合网》还注意到,协昌科技业务增速明显低于行业整体规模增速。其中,该公司晶圆、封装成品业务2019年销售收入增速低于行业,运动控制器业务2020年销售收入增速下滑明显。
不难发现,2019年、2020年,国内控制器行业整体增速分别为13.63%、10.2%,协昌科技运动控制器业务分别为31.68%、-3.52%,该公司2020年销售收入增速低于行业增速。
另外,2019年,国内功率半导体行业规模增速为7.79%,协昌科技销售收入增速为-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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